
一个月前,何先生与他的爱人来到西溪路668号的斯柯达杭州德达汽车4S店选车。在销售人员的“优惠攻势”下,何先生按照其要求,预先支付了500元定金。不出一周时间,这笔定金“有去无回”。
先交定金买车优惠14000元
4月16日,何先生与爱人来到斯柯达德达汽车4S店选车,两人看中了斯柯达明锐系列的轿车,销售人员立即展开优惠攻势:“如果二位能在今天当场交付定金,付款时能优惠14000元。”何先生便与德达4S店签了“订单”。
之后的几天里,何先生去了杭州其他几家斯柯达汽车4S店。货比三家后,何先生发现,相近款式、配置的车型,有的4S店售价更低,赠送条件更为优惠。何先生很快就与另一家斯柯达汽车4S店签了买卖合同,转身回到德达退定金时,他的定金已是“有去无回”。
定金和订金时常被消费者混淆
定金为什么不能退?何先生拿出与斯柯达杭州德达汽车有限公司的订单和收据,他发现,订单上有个明显的误差。
在订单的表格上,有一栏格子标注填写的收款项目为“订金”,但在订单空白处,销售人员填写的备注信息里,使用的是“定金”。在收据上,商家对于收费项目的写法,则是“购车定金”。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郑礼辉律师对何先生提供的素材表示,按照现有材料,何先生交付给德达汽车有限公司的500元为“定金”。
定金和订金时常被消费者混淆。郑律师说,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商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另外,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即使消费者违约,商家也应予以退还。
德达退定金有条件:给出购买凭证
为了退定金,何先生与德达4S店已经闹开了。双方争执的原因在于,德达4S店要求何先生出具他在别的4S店购买了斯柯达汽车的有效凭证,才可退还定金,可是,何先生不同意给出凭证。
昨天,记者看到了何先生以拍照的方式留下的购车发票。发票信息显示,在何先生与德达4S店签完订单后不到一周,他就在杭州另一家斯柯达汽车4S店购买了一款车。与德达预订的车型相比,两款汽车的车型、配置大致相同。
何先生说,对于这两款汽车,两家4S店的报价相差1000元左右,优惠后的价格差在2000元左右。抛开汽车配置和价格因素,何先生认为,后一家4S店赠送品更实在,销售员的态度更亲和。
据何先生描述,当他与德达汽车4S店签订单之前,曾向一位姓董的销售人员询问过,定金是否可退。这位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他:“可以无条件退还定金。”而现在,德达汽车4S店以订单为由,指出订单的上有写明“如客户不需要,价格因素,可退定金”,要求何先生先提供购车凭证再退定金的做法,令何先生十分不满。
何先生有他的顾虑,如果交出购车凭证,是否会导致他购车的那家斯柯达汽车4S店面临尴尬的处境,从而有可能影响他的汽车的日后保养、修理等问题。
目前,何先生已经向斯柯达总部反映此事。品牌方会如何决断这起纠纷,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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