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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首批4宗“标准地”公开出让

发布时间:2018-09-26 09:27:15 来源:今日象山 记者 张瑶瑶 通讯员 邵雪飞 励琼

  近日,象山县4宗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的“标准地”公告出让,共占地67936平方米,分别涉及其他食品制造,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工业项目。这是象山县自出台《象山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工作实施方案》后,首批公告出让的4宗工业项目“标准地”,竞拍结束100天内企业就可领到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区域评估时间大大缩短,约减少成本40多万元。

  据了解,“标准地”指在环境、能耗等区域评价基础上,连带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产出率、税收、能耗、环境标准等6个指标进行出让的地块,上述标准由行业部门在供地前提出,同时由当地政府做好“七通一平”等场地标准化工作。“承诺制”指“标准地”出让后,项目业主按照具体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据方案要求,在“标准地”出让前,象山县相关部门已实施区域能耗评估、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评估及文物影响调查等评价,建立了工业(含仓储)类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税收等六大指标。在“标准地”出让后,各部门将实行承诺制审批,办理施工许可实行“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新政,加速项目开工落地。项目竣工后,相关部门将进行竣工测量核验和达产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是‘最多跑一次 最多100天’改革的重大突破,是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和重服务的转变。”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项目顺利落地、实施,该局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了《象山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工作实施细则》,并就相关流程和承诺资料进行多次沟通,在此基础上,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一窗服务”和全程代办服务项目,变“企业跑”为“政府跑、数据跑”,力争实现企业投资项目“零跑动”,进一步有效节约审批时间、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标签:出让;承诺制;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责任编辑:陈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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