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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剑指”大气污染

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8-09-30 07:22:43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吴向正

  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全面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执法检查组,分别赴江北、海曙和鄞州、奉化等地检查。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其中一个检查组来到海曙,实地检查了君汇矿业有限公司、中策亿特电子有限公司、学苑名府小区周边餐饮店、市外经贸幼儿园等地。在君汇矿业有限公司,检查组一行深入石料加工车间等场所,仔细查看粉尘治理情况。检查组成员一边现场细查,一边向企业负责人频频发问、了解情况,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中策亿特电子有限公司,检查组来到车间废气收集设施安装现场查看情况,要求该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早建成相关设施,进一步强化废气污染治理。在学苑名府小区,检查组查看了小区周边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规划设置烟道,杜绝不规范的“上天入地”乱排现象,着力解决餐饮油烟扰民等问题。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听取了海曙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两条例”工作的汇报。检查组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不断拓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广度深度,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担负起领导责任,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创新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老大难问题,探索新做法、创造新经验。

标签: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检查组;宁波市;浙江省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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