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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要牢记“十二字口诀”

有害单放 干湿分离 能卖则卖

发布时间:2019-07-23 17:20:35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 赵雪

  编者按: 生活垃圾分类,事关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局。我市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要抓手,自2016年开始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46个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之一,长春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出台《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即日起,本报开设专栏,报道我市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做法、经验、成果,为生活垃圾分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生活垃圾分类,节能环保、利国利民。随着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深入,很多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疑问。22日,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解读。

  生活垃圾分类有口诀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的类别作了规定,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三类。长春市出台的《条例》在国家的基础上增加一类‘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处长刘晓龙告诉记者,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四分法”,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

  “因为涉及内容较多,长春市民在生活垃圾分类初期可能不太好掌握,但大家可以牢记有害单放、干湿分离、能卖则卖‘十二字口诀’。”刘晓龙说,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首先应将有害垃圾单放,然后把可回收物卖掉,之后就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了,易腐垃圾顾名思义,就是容易腐烂的垃圾,如果居民在初期实在分不明白,可以放到其他垃圾内,每个试点的小区都会有垃圾分类引导员进行引导,这样通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大家就能很好地掌握垃圾分类的知识了。

  养成良好习惯是关键

  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看似生活小事,实则民生大事,需要人人参与、全民动员。刘晓龙表示,《条例》设立了7条处罚条款,如在《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了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1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在《条例》第五十一至五十三条分别对违反本条例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服务企业、分类处置的单位进行了处罚规定,视情节严重,罚金从1000元到10万元不等……

  “出台《条例》的重点不是处罚,而是从正面逐步宣传、引导,让居民自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刘晓龙说,《条例》实施两个月以来,他们基本以教育引导为主要目的。

  集中投放有礼品奖励

  分类投放只是生活垃圾分类的第一步,要想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还必须有相对应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一系列系统,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将造成整个系统失灵。“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是基于‘四分法’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生活垃圾的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处理方式及对环境的影响,分别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刘晓龙说。

  有害垃圾每月25日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可回收物,通过手机APP预约或一周上门收集一次;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每日定时上门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在生活垃圾中占主要部分,建议市民6点至8点、18点至20点进行集中投放,在此期间正确投放可产生积分,然后用积分兑换礼品,这也是一种很好的激励措施。”刘晓龙说,对于无法在这一规定时间段投放的,居民也不用担心,试点小区会设置垃圾桶方便市民投放的,只是不能兑换礼品了。

  目前,我市在50个居民小区、795家公共机构和9家大型企业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下一步我市将创建14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作用,逐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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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

  (一)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包括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废弃食用油脂、剩菜剩饭等。

  (三)可回收物:包括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四)其他垃圾:包括被污染的纸张、无法再生的生活用品、烟蒂、尘土等。

标签: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垃圾分类;易腐垃圾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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