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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新时代依法治统

发布时间:2021-12-23 15:04:10 来源:作者 池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的第38年,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统计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当今中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部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为民调查、崇法唯实”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新时代统计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法,深植依法治统理念

  自1983年《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38年的不懈努力,统计工作已迈入法治化发展道路,法规制度日趋完善,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为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方向。统计工作者要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持续不断深入学法,对从事的统计调查工作在法律层面要有更深入的理解,理解《统计法》对于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认识到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是统计调查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精准普法,营造依法治统氛围

  统计普法是提高统计调查源头数据真实准确、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科学谋划制定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统计普法宣传方案,针对领导干部、统计从业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一是推动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内容。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宣传、遵守统计法的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的发生,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供强有力保障;着力加强针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普法宣传,着力推动公务人员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从而更好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二是坚持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利用各种统计调查业务培训会、年报会、访户访点访企、执法检查等时机向辅助调查员、企业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宣传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提升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真实准确统计资料的责任意识。三是借力重要时点开展全社会普法宣传。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充分运用新媒体,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全社会普法,全方位、多角度织密统计普法宣传网,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执法,捍卫依法治统权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对统计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要始终坚持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治关键。一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立足数据源头质量,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加强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通过通报曝光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威慑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三是推动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实做细统计执法标准,健全统计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卷宗制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四是积极开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巡查和信用建设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共享。

  四、规范用法,扎牢依法治统笼子

  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成立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建立健全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制问责制,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面、如实记录,形成对统计违规干预的强大震慑,确保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二是进一步规范用法,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确保统计调查过程规范统一,统计调查结果符合客观实际;组织参加法治培训、案件评审会,着重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强化纪律意识,严守职业道德,打造一支公正廉洁、能力过硬的执法队伍。三是进一步畅通和拓宽违法举报渠道。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落实专人受理举报,鼓励广大统计调查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检举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扩大监督覆盖面。

  新时代呼唤新统计,面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变化、新挑战,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将进一步发扬“国家队”精神,发挥“轻骑兵”优势,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统计力量。

  作者系 :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党组书记 队长 

标签:统计;统计工作;调查;法治;统计法;普法宣传;统计执法;普法;领导干部;新时代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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