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省级生态镇(街道)创建比例达92.4%
2014-05-19 10:09:35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陈新
记者日前从市生态办获悉,近年来,嘉兴市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镇(街道)30个、省级生态县3个、省级生态镇(街道)57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9个、市级生态村683个、市级生态农庄24个,全市省级生态镇(街道)创建比例达92.4%。
据介绍,嘉兴市不断创新生态示范创建制度。建立创建荣誉“有效期”制度,取消创建荣誉终身制,将命名为市级生态村的“每三年复查”改为“荣誉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重新申报创建。建立创建单位评星评级制度,在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推行“评星评级制”,达到市级生态村创建管理办法标准要求的评为一星级,在此基础上,逐级提升创建标准。
与此同时,强化资金保障,整合生态示范创建资金投入。将生态修复、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投入与生态创建工作有效结合,增加生态示范创建补助所占生态建设财政支出的比例。建立资金竞争性分配制度,根据创建及成果巩固的成效,对创建单位进行差别化奖励补助。获得同一创建荣誉的单位,按成效进行奖励资金等级分配,从而提升创建单位的积极性。
嘉兴市还加强生态示范创建的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宣传落实到思想道德层面,通过提升公众思想道德素养来改善生态环境。
编辑: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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