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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应提高违法成本
2014-07-31 09:06:29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陈 新
  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至6月份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下发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748件,罚没款总计358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罚没款增长27.2%,平均个案罚款金额增长幅度达54%。这表明,环境违法的处罚力度正在进一步加大,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让污染企业感受到“切肤之痛”。

  近年来,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而且大有升级之势。面对环境违法处罚,许多违法企业“欣然接受”,交了罚金之后继续污染,即便再次被处罚依然如此,陷入恶性循环。那么,环境违法处罚为何没有威慑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环境违法成本太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76条为例,其中最严厉的罚款也只有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相比于企业本该投入的环保成本,其在污染问题发生之后,所缴纳的罚款却是“九牛一毛”,几万元的罚款根本罚不到痛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因此,不少企业宁愿选择接受罚款,也不会投入巨资建造或运行环保设施,置社会责任于不顾。

  治污用重典,处罚需严厉。要想遏制频发的环境违法行为,必须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如果一家企业通过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获利上百万元,那么,只有处以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巨额罚款,才能对其违法行为产生强烈的震慑。相反,如果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就会成为一种变相的鼓励,违法企业不仅对处罚毫无顾忌,反而会挑战法律的威严,把违法当做获利的一种方式甚至乐趣,不断通过污染环境来获取暴利。只有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让违法者惧于巨额违法成本而不敢越雷池半步,才能够提高企业环境守法的自觉性。我们很高兴看到,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最大的亮点是“按日计罚”,如果污染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处罚,只要不完成整改,罚款就会每天上涨,而且上不封顶,这样高额的处罚能够有效遏制环境违法的高发态势,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说过:“如果法律不能被执行,那就等于没有法律。”有了严厉的法律,污染企业可能依然心存侥幸。这就需要环境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通过不间断的环境监管、环保专项行动以及环境违法突击检查等,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污染环境的处以高额罚款,造成污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唯有如此,才能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编辑: 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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