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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废气污染追踪:企业已停产 一年之内将搬离
2014-08-05 11:18:25 来源: 浙江在线-环保新闻网 作者: 孙璐

  本网上月曾报道余姚市陆埠超亿水暖洁具厂的废气污染问题,近日,记者针对此事进行了后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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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环保新闻网01月18日讯(记者 孙璐)目前,余姚市环境保护局针对该企业所施行的三个月的立案查处期已经期满,那么企业是否已经关停了呢?

  余姚市陆埠超亿水暖洁具厂

  投诉人反馈:污染企业已停产

  记者拨通投诉人章先生电话时,电话那头的语气较之前明显欢快很多。“那家企业现在已经停产了,那股刺鼻的气味目前基本上已经闻不到了。”章先生补充说道,“基本元旦过后就没有闻到这个气味了。”

  环保局回复:处罚告知书已下达,责令企业停产并罚款

  为进一步确认情况,记者又联系了余姚市环境保护局第二环境保护所那位姓金的工作人员。他告知记者,目前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告知书已下达,一是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二是在经济上进行了处罚。处罚决定书预计最迟会在春节过后一个星期之内下达。

  余姚市环境保护局法制科一位姓任的工作人员也补充道:“我们是在2011年12月28日对余姚市陆埠超亿水暖洁具厂开具了处罚告知书,责令企业停产并处以罚金21000元人民币,并给以企业一周的陈述申辩时间。”(记者注:《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陆埠镇工贸办公室核实:污染企业将搬离

  陆埠镇工贸办公室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员也明确向记者表示,污染企业在本网报道出来后第二天就已停产。该企业负责人也同意在一年之内搬离。

  余姚污染事件目前已得到解决。如您身边也有类似问题,欢迎您拨打本网投诉热线:0571-85105500。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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