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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附近现"撕角搓钱"骗局 主犯现身想撇清关系
2015-11-11 14:37:24 来源: 现代金报 作者: 陶琪姜 马俊 朱琳

  今年6月份,海曙警方联合宁波市局刑侦支队,捣毁了宁波火车站边上的一家“黑店”。

  这家位于荣安世家小区北门的店面房,趁顾客来店消费时,以支付的纸币破损、怀疑是假币、纸币湿了等理由要求顾客换钱,接下来就像变戏法似的偷走顾客钱财。

  昨天,记者从海曙法院了解到,此事有了进展,当时在逃的主犯谭某已落网,团伙5人一审被分别判刑。

  回顾火车站黑店,5人团伙分工明确

  自今年1月份以来,辖区南门派出所多次接到顾客报警,称在尹江路上这家店消费后,钱包里现金都会有不同程度丢失,少则一两百元,多则上千元,报案的多为即刻要搭乘火车离甬的外地游客。

  随着案件深挖,警方发现,这个团伙是由老板谭某雇来的,谭某出资开店,运营这家小超市,其他人分工大致是这样的:

  收银员黄某(女)专门负责行窃,从让顾客拿出钱包她来选“合格”的纸币、到把钱包慢慢往柜台内侧靠近滑落到地上、再到成功转移或得手现金后把余钱还给顾客,整组动作一气呵成;

  李某配合主要负责行窃的黄某,处理行窃被发现后的问题;

  金某管理超市货物,向谭某汇报盗窃数额,并且偶尔代替李某配合行窃;

  金某某管理店内经营,结算盗窃所得财物,并上交给谭某。

  抓捕时,狡猾的谭某并不在现场,成功躲过了警方的抓捕。

  转折主犯突然现身,想撇清关系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7月2日。

  在同伙被抓20来天后,南门派出所突然来了一名自称是超市老板的男子——谭某。不过,他并不是来自首的,而是急于撇清关系。

  “为什么来派出所?”

  “我是来说明,我经营的那家百事达超市员工偷东西的事。”

  做笔录时,谭某开始编造谎言。

  “我都不知道呢,今年5月份的一天,有人在我店里买东西后,反映被偷了钱,我这才知道店里有员工在行窃。我考虑了好多可能,发现只有那个收银员黄某能偷到钱,肯定就是她了。我是来说明情况的。”

  “那天你怎么不在店里?”民警看他怎么自圆其说。

  “我啊?我当时在店的附近逛,突然看到好多警察把我店里4个人带走,我就害怕了,所以把手机关掉后,我就逃回了南昌老家。”

  谭某自作聪明,他并不清楚,此时警方已掌握了足够证据,并且团伙4人也已交代更多的作案细节。

  7月6日,谭某见熬不下去,做第二次笔录时,他坦承了所有情况。

  他说:“我是去年9月租了那家店面,今年年初跟金某某开店,后来分两次又招了另外3个员工。我看有人也用了这招,就让黄某开始行窃,刚开始她的手法很不顺,不习惯,我还让她自己慢慢练……”

  判决主犯称有自首情节,被驳回

  事情交代清楚后,就进入了司法程序。

  近日,海曙法院对该案做了审理。然而在庭上,不知真是法盲,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谭某还提出来自己有自首情节。

  法官解释,自首是需要自动到案(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谭某的行为并不能算自首,因此被驳回了。

  昨天,记者从法院得知了一审判决结果,五名被告被判九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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