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禁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宁波限制区:2月6日至23日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2016-02-05 09:03:08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王凯艺
浙江在线2月5日讯 这个春节,宁波中心城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可燃放时间是2月6日至2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共18天。其它时间里,市民切记远离鞭炮,千万别违规了。
这些限制区,具体包括海曙区、江东区、高新区行政区域;江北区的中马、文教、白沙、孔浦和甬江街道,以及庄桥的原火车北站货运线至姚江,江北大道至丽江东路李碶渡段;鄞州区为鄞州大道以北,福庆南路以西,奉化江以东及与海曙区、江东区相连区域以南。
除此之外,还有四类区域明确规定,彻头彻尾禁放和销售: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栎社机场跑道两端各2公里、两侧各1公里的区域,轻纺城市场周边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另外,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和商品交易市场等地,也属于禁区。
市民发现违规经营的烟花爆竹店,可致电安监局12350;举报违规燃放,可直接致电公安部门。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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