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16年一季度海盐县行政村(社区)水质考评结果出炉。澉浦镇紫金山村、南山村、南北湖村、澉浦村、永新村、六忠村,武原街道首荡村、金星村,通元镇新拱村、滕泾村获得水质优胜奖,沈荡镇白洋村、五圣村、尤甪村,武原街道明珠村、城北村获得水质进步奖。自2014年出台治水奖励政策以来,海盐县已向各治水先进村(社区)发放治水奖励900多万元。
为深化“五水共治”,强化基层治水工作举措,进一步扩大水环境治理成果,结合近年来治水工作实际,海盐县政府对2014版镇(街道)、村(社区)水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于近日出台了《海盐县镇(街道)、村(社区)镇级以下河道监测点水质考核办法》。
海盐县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水质主要指标为各级水环境改善衡量指标,通过科学的计算方式,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力争到2016年底全县村(社区)劣Ⅴ类断面在去年19个基础上削减50%以上。“新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的目的性,其中市河及城北、小曲、城南、东门四个村(社区)水质监测断面消灭劣Ⅴ类,这就说明了考核是检查、督促各级治水主体积极履行职能的有效手段。”海盐县“五水共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朱海洪说。
与2014年版相比,新出台的海盐县镇村水质考核办法逐步完善,规范了考核程序,深化了考核操作性。具体表现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村(社区)水质进行月度监测,实行年终考核同平时考核紧密结合,在对各镇(街道)开展“五水共治”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按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的方式分别对镇(街道)和村(社区)水质进行考核排名,水质季度和年度考核通报还将通过媒体予以公布,进一步增强考核透明度。
涉及村(社区)考核方面,新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奖惩方式,在原有村(社区)水质季度优胜奖、水质季度进步奖的基础上,增设了水质年度上台阶奖和水质年度先进奖。水质年度上台阶奖用各村(社区)年均水质类别作评价,以2015年度为基础,以水质类别晋级为台阶,提高1个类别及以上的村(社区),按晋级至Ⅳ、Ⅲ、Ⅱ类水,每提升一个类别奖5万元,越级上台阶的可合并奖励。村(社区)水质年度先进奖是根据考核年度年均水质评价,达到Ⅲ类水的村(社区),均列为该年度通报表扬建议名单,并可在年度相关考核中适当加分。
在鼓励治水先进的同时,海盐县也注重以实措鞭策后进。对年度考核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或者水质恶化严重的镇(街道)、村(社区),除通报外,还将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任领导追究相应责任等方式,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和落实,进一步增强考核结果的运用,突出考核的实效,做到奖优罚劣、激强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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