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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养殖场污水管破损致污水外排 负责人明知故犯被拘
2016-05-05 19:32:53 来源: 浙江在线-环保新闻网 作者: 仲瑶卿 严建锋

  浙江在线·环保新闻网5月5日讯(记者 仲瑶卿 通讯员 严建锋)近日,在德清县护航G20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中,该县环保局与公安联合执法查获了一家生态养殖场,该场因沼气池进水管破损而致污水外排污染外环境,负责人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天。

  沼气池进水管道破裂致养殖废水外排

  据了解,该生态养殖场的负责人沈某于2010年便开始在德清县新安镇养殖生猪,共有7幢猪舍占地面积近50亩,生猪出栏量在3000头/年左右,该场建有污水处理系统,并在2014年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去年3月,沈某因经营需要,陆续将其中部分猪舍出租给他人用于生猪养殖,在签订租赁协议的时候,养殖户和沈某明确,养猪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仍旧由猪场的实际负责人沈某负责。

  同年7月,沈某发现养猪场污水处理系统的沼气池进水管出现破损,部分污水没有流入沼气池,导致养殖废水通过排水沟直接排放到养殖场外的池塘中。

  而按照环保要求,养猪场的污水应当经固液分离池分离出粪便和尿液,将尿液排入沼气池发酵后,再经氧化塘氧化沉淀,才可于农业种植灌溉等其他用途。

  被养殖废水污染的外环境

  而该场负责人沈某考虑到修复期间会导致承租的养殖户产生一定损失,便抱着侥幸心理,未采取修复措施,任由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随后,该情况被环保部门在检查时查获,经采样检测,沈某养猪场排放的污水中氨氮指标均不符合国家畜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因涉及环境违法,德清县环保局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德清县公安局新安派出所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并对沈某做出行政拘留伍日的处罚决定。沈某所在养殖场的环保设施也已按要求进行修复。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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