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浙皖苏三省交界处,从前被人戏称“北大荒”的天子湖镇上,数千家企业在此生根发芽,为该镇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动力。但同时,部分企业违法排放污水、废气,处理设备不达标,久而久之,对当地的空气、水源都造成了不小的污染,开始影响当地百姓的生活。
以案说法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2013年的11月,王某某计划开办一个废旧油桶翻新厂,经他人介绍,请来耿某某帮忙寻找场地、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内部管理等事宜。随后,两人虽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却仍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9日期间,以“安吉某某桶厂”的名义,在天子湖镇工业园区内租用厂房。
在没有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王某某采用甲苯清洗的方式处置废旧油桶,清洗后的废水渗漏地下。安吉县环保局认定,废机油桶、废油脂桶属于危险废物,安吉某某桶厂没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因此,安吉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分别对王某某、耿某某作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的判决。
以讲普法
宣传最新法律法规
新《环保法》已经于去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给“示范区”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天子湖法庭与安吉县环保公益协会联合举办新《环保法》要点解析巡回宣讲。在“示范区”内展示环境污染相关案例,解说新《环保法》修订内容,着重讲解新《环保法》有关环境污染、环境监管等要点。
同时,向社会招募环保公益志愿者,主要负责环保理念和环保法规宣传、监督违法排放行为、为相关执法部门提供办案线索等工作,经考核择优吸纳为县环保公益协会正式会员。
为期两天的巡回宣讲吸引了不少企业、群众的目光,也招募了一批环保公益志愿者为“示范区”企业坚持绿色生态发展贡献力量。
以走宣法
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2016年年初,天子湖法庭对“示范区”企业进行抽样调查,法官走访了多个曾存在违规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令人欣喜的是,之前违规排放的企业如今都已更新升级了污染物处理设备,有的企业甚至引进高新科技,开始资源的循环利用,不仅减少了对“示范区”环境的污染,还大大节约了资源,降低了生产成本。
短短几年时间,“示范区”企业悄然变化着、成长着,最终焕然一新。天子湖法庭庭长陶世文不禁感慨:“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引导。有些企业并非有心规避法律法规污染环境,只是在发展中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环保意识。”
接下来,作为“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的法院派出法庭,天子湖法庭将继续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对症下药”,为“示范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共同参与 维护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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