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市建成海洋保护区面积不低于7万公顷
台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获省批准实施
2017-06-01 09:08:08来源:台州日报记者 朱小兵
5月31日,记者从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台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年-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已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实施。
《区划》主要依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海域区位、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的要求,按照海洋基本功能区的标准,将全市海域划分成不同类型的海洋基本功能区,作为全市海洋开发、保护与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区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成海洋保护区面积不低于7万公顷,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低于27306公顷,整治修复海岸线不低于71公里,大陆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311公里。
《区划》坚持“尊重自然、科学布局、重点突出、陆海统筹、军民融合”的原则,在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矿产与能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八大类一级类海洋功能区中划分出43个海岸基本功能区和39个近海基本功能区,并细化落实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将有效规范我市海洋开发利用秩序,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类用海布局,促进海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实施海域功能管制提供管理依据。
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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