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即时报 正文
我县一案例入选省环境执法优秀案例
2017-07-26 07:05:14来源:嘉兴日报记者 周伟达 通讯员 胡爱文

  近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了2017年度第一季度5个环境执法优秀案例,海盐县嘉汇布业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环境执法案例榜上有名。

  2016年11月7日,海盐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海盐县嘉汇布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操作工肖某自半个月前多次利用一根约1米长、直径6厘米的软管通过虹吸作用将污水池内的废水直接排放到雨水沟,并通过雨水沟排放至附近河道,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污水处理设施东侧雨水排放口采集的废水样品经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检测,化学需氧量浓度578mg/l,悬浮物浓度为89mg/l,分别超过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4.78倍和0.27倍。东侧河道采集的样品经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检测化学需氧量浓度235mg/l,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Ⅲ级标准的10.75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据悉,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从2017年起,开始开展全省优秀案例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2017年一季度全省各地共推荐上报18件案例,经过收集、地市交叉评审、总队打分、集体讨论等程序,全省共有5件环境执法案例入选。

 

责任编辑:仲瑶卿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 【专题】中央环保督察即时报

  • 武义稻田现巨型龙舟

  • 1
  • 2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