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孙璐 通讯员 李展明 林景尧)近日,玉环一家企业成功获得了台州市的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50万元。
“2015年,该企业只花了1万块钱取得了排污权,今年银行评估价值100万,直接以此抵押拿到贷款50万。”对于该笔排污权抵押贷款金额的发放,玉环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一连用了几个“诧异”来形容。
记者了解到,该企业名为玉环精雅金属配件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制作眼睛配件。2015年取得的核定排污权量中,化学需氧量为0.14吨/年,氨氮为0.01吨/年。抵押价值经过评估后,可达50万元整。据悉,随着该笔贷款的成功发放,不仅有效盘活了企业的无形资产,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难题,也推进了当地一证式监管体系建设,还助推了当地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排污权抵押物清单
联合多方力量开通绿色通道
助推企业转型发展
为了实现排污权的价值化,玉环市环保局积极联合玉环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努力打造符合“绿色信贷”政策的服务模式、信贷方式和产品,大力支持符合经济转型升级要求企业的发展,配合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工作。

排污权抵押贷款(图片来源于网络)
同时,推行“绿色信贷”,把企业的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要件之一,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将受到限制。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多年来全省嘉兴、富阳等地也陆续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工作。嘉兴市民王先生从嘉兴银行获得贷款120万元,这120万元的贷款为嘉兴银行在全国首创的排污权抵押贷款。2015年,浙江成功纸业以121吨排污权作为抵押物,从富阳农商银行拿到2400多万元的排污权抵押贷款,成为富阳第一家获得排污权抵押贷款的企业。
一般来说,企业要想取得排污权抵押贷款,前置条件就必须获取排污权许可证。排污权许可证指的是排污单位或个人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一种行政许可资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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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的服务与融资活动。排污权抵押贷款对象为持有《浙江省排污许可证》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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