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8日讯 昨天上午,记者在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宣贯会议上得知,今后如果有人向航道倾倒沙石泥土和废弃物,将会受到最高5万元的处罚。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安法处副处长张晓磊说,从2012年至今,宁波港航管理部门共立案处理航道违法行为8起,处罚金额72000元。其中,2012年至今的航政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行为均是当事人向航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砂石、泥土(浆)等废弃物。
从执法统计情况来看,宁波常见的航道违法行为主要有:向航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砂石、泥土(浆)等废弃物;在航道内种植植物、设置水生物养殖设施、张网捕捞;侵占、破坏航道或航道设施等。
今年2月5日上午,奉化市航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奉化市剡江航道巡查时,发现徐家渡桥下游100米处有泥土、石块等通过挖掘机倒入剡江航道内。
执法人员经调查,认定当事人赵某某令现场施工人员向航道内倾倒砂石、泥土等。
当事人对该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奉化市航道管理处最终责令赵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清除倾倒物,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今年3月1日起,《航道法》生效,处罚将会更严厉。
对照既有的航政管理法规,《航道法》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更加明确并完善各类航道违法行为及其罚则,另一个是加大惩处力度。如对于向航道倾倒砂石、泥土和废弃物的行为,《航道法》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分别处罚五万元和二千元;此外,违法行为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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