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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泥过了保质期 商家拒绝赔偿:印泥并非食品
2015-08-06 11:07:41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范文忠 金为民

  不是食品,过了保质期还能不能堂而皇之地销售?不久前的一天,家住上虞区的张先生碰到了一件尴尬事。后经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认定销售过期产品就是销售不合格产品,张先生这才获得100元补偿。

  不久前的一天,张先生来到地处上虞城北的一家超市,花7.5元钱购买了一盒印泥。回到家后,他发现印泥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2月26日,保质期为2年。换句话,这盒印泥早就过了保质期。

  于是,张先生向超市方提出质疑。然而,让张先生意想不到的是,超市方称印泥又不是食品,过期使用又不会损失什么。对此,张先生并不认同,张先生认为,虽然印泥不是食品,但既然过了期,理应不能再销售。

  对于张先生的“较真”,超市方同意退掉过期的印泥,但未做出任何赔偿决定,这让张先生难以接受。但他也没有办法说服超市方,加上一盒印泥只有区区几元钱,索赔貌似没有多少意义,于是他只好忍气吞声地回家了。

  让张先生难以忍受的是,大约过了一周时间,当他再次来到这家超市时,发现过了保质期的印泥仍在销售。“我正式向超市提出过交涉,但他们太不重视了,依然在销售过了保质期的印泥。”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觉得应该给他们一点教训了。

  接下来,张先生再次购买了一盒过了保质期的印泥,然后向上虞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超市方“退一赔三”。接到投诉后,上虞区百官市场监管所相关人员介入调查。“从现场检查看,超市方仍在销售过了保质期的印泥。”昨天,监管所相关人士称,虽然印泥不属于食品,对人体无害,但是销售过期产品就是销售不合格产品,必须得到惩罚。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超市负责人才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性,立即对过了保质期的印泥作了下柜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销售不合格产品,应该对消费者负责!此后,张先生和超市方进行了协商,最终超市方承认自己的错误,同意补偿消费者100元现金。

  “这起消费投诉虽然画上了句号,但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能从中汲取教训。”昨天,上虞区百官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称,虽然诸如印泥之类的商品并非食品,但销售过了保质期的商品商家应该承担责任。这一点,商家往往容易忽视,许多消费者也不会引起重视。

  昨天,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遇到商家销售过期产品,应该勇于站出来“较真”。而商家也应该定期检查柜上的商品是否过了保质期。

编辑: 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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