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9日讯(通讯员 施超)为规范私人建房审批,将农房建设摆在阳光下接受监督,有效预防建房过程中的违建发生,湖州德清禹越镇“三步走”建立农村建房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国土防控及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宅基地审批领导小组,负责宅基地审批日常工作。
二是每房联审联督。定期召开镇长办公会议对申请建房农户进行联审,联审通过后符合“双规”的农户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城建、国土、村委进行放样监督,即可按规划图纸建房。农民建房过程中,国土防控办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如发现未按照公示牌中规划图纸建造,将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严格承诺“挂牌施工”。户主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保证建房公示牌(包括本人私人建房的基本信息)竖于建房点周边,直至建房竣工,该公示牌待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返回给村委。公示牌和竣工验收相挂钩,验收过程如无公示牌,将无法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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